一、主办单位:校体育运动委员会
二、协办单位:校学生工作处、团委、研究生院
三、承办单位:华体会体育
四、比赛时间和地点:2024年3月30日;泉山校区体育馆。
五、参赛单位:以学院(包括华体会体育)为单位参赛。
六、竞赛项目
第三套大众健美操二级规定动作
七、参赛条件
必须为注册在籍的本学院全日制学生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所在学院的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;研究生随所在学院参赛。
八、参赛办法
(一)每队报领队(领队必须是教师)1人、教练员1人,运动员人数不少于40人,男女不限;参赛人数必须符合规程要求,不得少于40人,每缺少1人扣1分,每个队伍至少8名男生,每缺少1人扣1分。
(二)报名日期、办法
1、报名截止日期:2024年3月22日17:00,逾期未报名的单位视做弃权。
2、报名表一式一份,加盖公章,报送到大学体育部(田径场看台下),同时提交电子文档,发送电子邮件jssddatibu@jsnu.edu.cn ,附件名称:某某学院健美操比赛报名表。
(四)参赛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本人学生证,以便核查。
(五)各参赛单位教练员或领队请用3月5日前用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加群,该群发布健美操规定套路教学视频和比赛视频。
九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采用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健美操竞赛规则(2021年版)。
(二)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。
(三)队列队形要求整齐规范,整套动作队形变化不得少于5次,缺少1次扣2分。
(四)参赛队服装统一得体,仪态大方,严禁着装过于暴露、显露纹身、造型怪异;服装装饰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掉落,不允许佩戴任何首饰和手表;参赛队员要穿统一的运动鞋和袜。
(五)运动员宜化淡妆,发型简单,不遮挡面部。
十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
(一)本次比赛取前8名颁发奖杯,华体会体育不参与排名;华体会体育根据得分可以获得相应的名次奖。
(二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运动队8名。
十一、比赛监督、仲裁委员、裁判员选派
本次比赛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,裁判员由校体委聘请。
十二、领队、教练员、裁判长联席会议
2024年3月27日(下午)16:00在游泳馆一楼多媒体教室二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抽签,未出席会议单位由组委会代为抽签。
3月29日下午到大学体育部(田径场看台下)领取比赛秩序册。联系电话:83656661
十三、注意事项与要求
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按时检录,检录三次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。
十四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校体委所有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24年3月4日